春季防火致全县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.docx
春季防火致全县中小学生家长朋友的一封信
尊敬的家长朋友:
当前我县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,也是春季森林防火的紧要时期,如果因违法违规用火发生森林、草原火灾,召集施救人员扑灭火情,将极大增加感染疫情和传播疫情的可能性,给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增添困难。为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,请认真阅读此信,严禁春季在森林、草原等野外用火,并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注意防火安全,不玩火、不放火。
一、禁火时间
即日起至5月31日。
二、禁火区域
全县行政区内一切野外区域。
三、禁火内容
(一)教育监督孩子做到“六不”:
①不带火种进入林区;②不在林区玩火;③不在林区丢弃火种;④不在林区地边放鞭炮;⑤不在林区易燃危险地带玩耍;⑥不参加扑救山火行动。
(二)倡议家长做到“六严禁”:
①严禁随意丢弃烟头火种;②严禁烧地格田梗;③严禁烧秸秆、果树病死枝皮叶;④严禁人员聚集上坟祭祀;⑤严禁烧香烧纸和送明火灯、燃放烟花爆竹;不在野外烧火取暖;⑥严禁野外烧火取暖、野炊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。
四、处罚规定
对违反野外禁火规定,一旦发现(正在进行或留有焚烧痕迹),由公安、卫生健康、自然资源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《森林防火条例》《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将按疫情防控期间从重处罚的原则,给予从重罚款或拘留;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五、相互监督
请广大学生家长相互监督,积极举报违反禁火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
举报电话:110、119、12119。
良好生态源于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,青山绿水需要全社会共同呵护,让我们共同努力,防火护林,保护好、建设好我们共有的美丽家园。
祝您合家幸福!
家长回执联 尊敬的学校: 家长已收到并认真阅读关于严禁春季野外用火的信件,深入了解了禁火时间、禁火区域、禁火内容和处罚规定。我一定会提高防范意识,严禁野外用火,严防森林草原火灾。 学生签字: 家长签字: 2021年 月 日 |